2005年12月23日,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【2005】357号文件,批复“同意建立葫芦岛虹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”。
2014年12月23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公布内蒙古毕拉河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》,批准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。包括增设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
2005年12月23日,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【2005】357号文件,批复“同意建立葫芦岛虹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”。
2014年12月23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公布内蒙古毕拉河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》,批准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。包括增设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